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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要点-圉湢设计师 - 设计本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6-20 00:42    文字:【】【】【
摘要:9、冷水管在墙里要有1CM的保护层,热水管是1.5CM,因此槽要开得深 17、卫生间里最好不要装电线、卫生间里的镜子要先考虑好尺寸,否则镜前灯很容易就装高了 55、木工进场先要弹房子

  9、 冷水管在墙里要有1CM的保护层,热水管是1.5CM,因此槽要开得深

  17、 卫生间里最好不要装电线、 卫生间里的镜子要先考虑好尺寸,否则镜前灯很容易就装高了

  55、 木工进场先要弹房子水平线、 花色面板一进来就要买油漆刷一遍,防止被弄脏

  60、 石膏板要用沉头自攻螺丝固定,进入板面1~2MM,并做防锈处理,不能用枪钉

  88、 尽量买知名品牌的油漆,装修公司推荐或工头推荐的没名气的尽量不要用

  1.0.1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健康的氡、甲醛、苯、氨、可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3)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5)室外堆放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7)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3.2.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4.1.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

  4.2.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渗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2.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每平方米。

  4.3.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4.3.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4.3.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的,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3.4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4.3.7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4.4.1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庆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4.4.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4.3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级PVC管保护,导线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4.5.3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5.4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位置。

  5.0.1 本规范中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为:氡(222Rn)、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5.0.2 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5.0.3 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对5.0.1条的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表9-1的要求。

  6.1.4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其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6.2.1防水涂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6.3.1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6.3.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

  

  (1)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的要求,防水层应与基层结合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和麻面起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

  (2)玻纤布的接槎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两层以上玻纤布的防水施工,上、下搭接应错开幅宽的1/2。

  7.1.2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

  7.1.4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7.1.5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抹灰24h后进行养护。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震动。

  7.1.6冬期施工,抹灰时的作业面温度不宜低于5摄氏度;抹灰层初凝前不得受冻。

  7.2.1抹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

  7.2.5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2)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1水泥砂浆(加适量胶黏剂)。

  (3)加气混凝土,应在湿润后边刷界面剂,边抹强度不大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

  7.3.3大面积抹灰前应设置标筋装修要点-圉湢设计师 - 设计本。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5~7mm。抹石灰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7~9mm,当抹灰总厚度超出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7.3.4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抹后一层;用石灰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七八成干后方可抹后一层。

  8.1.2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8.1.3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8.1.5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8.1.6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8.2.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8.2.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

  (2)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 m ,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1%-2%起拱。主龙骨安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

  (3)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4)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过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300-400mm。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40mm。

  (5)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8.3.4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

  (2)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2)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

  (5)螺钉头宜略埋入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1)当采用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15mm,螺钉间距宜为150-170mm,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涂饰或用石膏腻子抹平。

  9.1.1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和玻璃隔墙等非承重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

  9.1.3轻质隔墙材料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表面和边角。应防止受潮变形。

  9.1.4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20-30mm缝隙;当用大理石、瓷砖、水磨石等做踢脚板时,饰面板下端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应严密。

  9.1.8胶黏剂应按饰面板的品种选用。现场配置胶黏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决定。

  9.2.1板材隔墙的墙板、骨架隔墙的饰面板和龙骨、玻璃隔墙的玻璃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9.2.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沿应整齐,不应有污垢、裂纹、缺角、翘曲、起皮、色差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胶合板不应有脱胶、变色和腐朽。

  9.3.1墙位放线应按设计要求,沿地、墙、顶弹出隔墙的中心线和宽度线,宽度线应与隔墙厚度一致,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1)应按弹线位置固定沿地、沿顶龙骨及边框龙骨,龙骨的边线应与弹线重合。龙骨的端部应安装牢固,龙骨与基体的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1m。

  (2)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潮湿房间和钢板网抹灰墙,龙骨间距不宜大于400mm。

  (3)安装支撑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方向,卡距宜为400-600mm,距龙骨两端的距离宜为20-25mm。

  (4)安装贯通系列龙骨时,低于3m的隔墙安装一道,3-5m隔墙安装两道。

  9.3.4骨架隔墙在安装饰面板前应检查骨架的牢固程度,墙内设备管线及填充材料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有不符合处应采取措施。

  (2)龙骨两侧的石膏板及龙骨一侧的双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3)轻钢龙骨应用自攻螺钉固定,木龙骨应用木螺钉固定。沿石膏板周边钉间距不得大于200mm,板中钉间距不得大于300mm,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为10-15mm。

  (4)安装石膏板时应从板的中部向板的四边固定。钉头略埋入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钉眼应进行防锈处理。

  (5)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石膏板与周围墙或应留有3mm的槽口,以便进行防开裂处理。

  (2)轻钢龙骨应采用自攻螺钉固定。木器厂龙骨采用圆钉固定时,钉距宜为80-150mm,钉帽应砸扁;采用钉枪固定时,钉距宜为80-100mm。

  (6)在板材隔墙上开槽、打孔应用云石机切割或电钻钻孔,不得直接剔凿和用力敲击。

  (1)玻璃砖墙宜以1.5高为一个施工段,待下部施工段胶结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上部施工。

  (1)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平整度等到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附件应齐全。

  (2)塑料门窗贮存的环境温度应小于50摄氏度;与热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m,当在环境温度为0摄氏度的环境中存放时,安装前应在室温下放置24h。

  (3)铝合金、塑料门窗运输时应竖立排放并固定牢*。樘与栓间应用软质材料隔开,防止相互磨损及压坏玻璃和五金件。

  10.1.4门窗的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框、扇在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损坏。

  10.1.5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施工方法,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10.1.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砖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10.2.2门窗的外观、外形尺寸、装配质量、力学性能应府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塑料门窗中的竖框、中横框或拼栓料等主要受力杆件中的增强型钢,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规格、尺寸。门窗表面不应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10.2.4在木门的结合处和安装五金配件处,均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10.2.6塑料门窗组合窗及连窗门的拼樘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比拼樘料长出10-15mm。外窗的拼樘料截面积尺寸及型钢形状、壁厚,应能使组合窗承受本地区的瞬间风压值。

  (1)门窗框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砖等均匀应进行防腐处理。

  (2)门窗框安装前应校正方正,加钉必要拉条避免变形。安装门窗框时,每边固定点不得少天两处,其间距不得大于1.2mm。

  (3)门窗框需镶贴脸时,门窗框应凸出墙面,凸出的厚度应等于抹灰层或装饰面层的厚度。

  2》五金配件安装应用木螺钉固定。硬木应钻2/3深度的孔,孔径应略小于木螺钉直径。

  4》窗拉手距地面宜为1.5-1.6m,门拉手距离地面宜为0.9-10.5m。

  (2)密封条安装时应留有比门窗的装配边长20-30mm的余量,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用胶黏剂粘贴牢固,避免收缩产生缝隙。

  (3)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

  (2)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100mm,固定点间距应小于或等于600mm。

  (3)安装组合窗时应将两窗框与拼樘料卡接,卡接后应用紧固件双向拧紧,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600mm,紧固件端头及拼樘料与窗框间的缝隙应用嵌缝膏进行密封处理。拼樘料型钢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

  (4)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

  (2)安装长边大于1.5m或短边大于1m的玻璃,应用橡胶垫并用压条和螺钉固定。

  (3)安装木框、扇玻璃,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不得大于300mm,且每边不少于两个;用木压条固定时,应先刷底油后安装,并不得将玻璃压得过紧。

  (4)安装玻璃隔墙时,玻璃在上框面应留有适量缝隙,防止木框变形,损坏玻璃。

  (3)玻璃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并应在玻璃四边垫上不同厚度的垫块,边框上的垫块应用胶黏剂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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